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无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(下称“会议”)通知于2016年8月14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,2016年8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佳程广场 A 座 23 层会议室以现场的会议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,实际出席监事3名。会议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阳召集并主持,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:
审核通过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》
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: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、公司《章程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;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、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;在对报告审核的过程中,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。
《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》详见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;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》(编号:2016-081)详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特此公告。
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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