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算法修改稿今秋审议 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历史
预算法修改稿今秋审议 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历史 更新时间:2010-3-11 0:20:56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10日在北京表示,今年8月将审议预算法修改稿,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支将纳入预算。该法实施后,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。
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举行主题为“人大立法、监督工作”的集体采访。高强表示,预算法修改工作从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日起就已开始,经过近两年的工作,提出了修改征求意见稿,最近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,修改后还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高强表示,这次修改包含三方面核心内容:
――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。明确提出“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”。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,在中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。
――规范预算的执行。明确提出,“经人大批准的预算,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”。对于预算的调整也作出明确规定。高强表示,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很多,最多的超几千亿元,只要不出现赤字,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。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监督,这是不完善的。
――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。对预算监督的内容、承担的法律责任,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规定,都作了明确规定。
高强表示,政府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,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,要作出一些更具体、明确的规定;加强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和纠正某些地方存在的违反预算法规定的行为;对严重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,要作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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