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雷士照明吴长江案一审判决被撤销 案件将重审|沸点
新京报快讯(记者左燕燕)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创始人吴长江案有了新的进展,2016年,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、职务侵占罪,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。吴长江代理律师方面发布消息,近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,决定撤销一审判决,并发回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,理由是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。
案件回顾到2014年10月,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侦查;2015年1月,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吴长江被依法执行逮捕;同年12月,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2016年12月,惠州中院一审判决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、职务侵占罪,经惠州中院一审,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,并责令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。
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,经法院审理查明: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,吴长江将雷士照明位于3家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,安排其助手陈严携带公司公章到3家银行办理手续;同时,吴长江通过4家公司为贷款主体,利用这笔保证金作为担保,向银行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亿多元。雷士照明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总额9.2亿元。后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,致使雷士照明损失5.5亿元。
吴长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,近日,据吴长江代理律师周涌方面发布的裁定书显示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,认为原审判决“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,决定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编辑:艾峥
本文地址:http://cj.cj8808.cn/31497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